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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三章 专项资金的申请与审核

来源:https://www.wlworld.com.cn 时间:2024-07-16 编辑:admin 手机版

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的申请与审核过程遵循严格的项目管理方式。首先,工业和信息化部与财政部依据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以及行业发展规划,共同编制年度项目指南,明确专项资金的年度支持方向和重点(第十二条)。

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与财政部门依据这个指南,负责本地区的项目初步筛选工作(第十三条)。省级财政部门与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将经过初审的项目名单和申请材料汇总,提交至财政部和工业和信息化部进行进一步审核。

中央管理企业直接向财政部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申报项目,而中央部门或单位所属企业则需通过其归口管理部门进行申报(第十四条)。项目申请的评审过程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与财政部共同设立的专家评审机制执行,由技术、财务和市场等领域的专家进行评审,或委托专业咨询机构进行评估(第十五条)。

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或咨询机构的评估结果,工业和信息化部与财政部会共同制定年度项目支持的决策(第十六条)。然后,财政部根据这些决策确定资金分配和支持方式,下达专项资金预算指标,并按期拨付资金(第十七条)。

最后,项目承担单位在收到专项资金后,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进行资金管理(第十八条)。整个流程旨在确保专项资金的有效利用和项目的顺利实施。

扩展资料

《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于2011年4月6日由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以财企〔2011〕64号印发。该《办法》分总则、支持范围与方式、专项资金的申请与审核、监督检查、附则5章24条,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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