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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工会如何做好劳动保护工作

来源:https://www.wlworld.com.cn 时间:2024-06-04 编辑:admin 手机版

一、浅谈工会如何做好劳动保护工作

二、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的思考工会组织如何做好劳动保护工作,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 .加强宣传,提高认识。工会要通过各种形式和途径,加大职工劳动保护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行使《工会法》、《劳动合同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授予工会组织在劳动保护工作中的代表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坚持依法履行工会劳动保护职责。2 .健全机制,落实考核。建立健全工会劳动保护工作机制,落实(兼职)人员和考核办法,是确保工会劳动保护工作抓出成效的根本保证。工会要根据企业的劳动保护工作特点,制定工会劳动保护工作年度计划,并且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促进基层工会劳动保护工作进一步规范化。3 .当地政府和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要出台符合企业生产实际的有奖有罚的安全措施,对企业主和职工经常性地开展教育和培训,提高广大职工劳动保护的自我意识;经常性地组织劳动安监部门、工商、工会、地税等部门联合检查安全生产。4 .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加强职工和工会劳动保护队伍建设,提高综合素质,是做好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的前提。一是要加强工会劳动保护队伍的培训学习,不断提高他们的理论、政策和专业水平,逐步建立一支懂理论、懂政策、懂法律、懂技术,具有综合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的工会劳动保护骨干队伍。二是通过各种形式加强职工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基本知识的宣传与教育,组织职工开展各类竞赛活动,增强职工劳动保护意识。5 .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的目标与安监部门和生产部门的目标是一致的,因此,在做好劳动保护工作时,工会与其他部门要相互理解,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协同作战,共同开展各项活动,从根本上实现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保护职工身体健康的目标。(作者单位:上林县总工会)

二、如何围绕生产经营中心工作开展工会工作

企业工会组织作为党与职工群众联系的桥梁和纽带,作为职工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只有立足大局,放眼长远,用新的观念和新的思维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才能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才能使工会工作争取主动,增强活力,在推进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进程中发挥积极作用。企业的中心工作是生产经营,思想政治工作只有围绕中心工作进行,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因此,要适应中心工作的需要,跟随变革的步伐,注入时代的内容,拓宽服务的领域,关键要选准结合点。把思想政治工作与企业的生产经营、内部改革、机制转换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坚持与企业各个方面工作整体配合,形成综合效应。尤其要与企业管理相结合,把刚性约束与柔性导向有机结合起来,把思想政治工作的导向性要求体现在管理制度之中,使员工在情的激励之下爱岗敬业,

三、工会经费开支内容有哪些?

《工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经费使用的具体办法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这一规定为工会经费的正确合理使用提供了原则依据。

工会法对工会经费使用的具体办法未作具体规定,而是授权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经费使用的具体办法,根据全国总工会的有关规定,基层工会经费的使用范围包括:组织会员开展集体活动及会员特殊困难补助;开展职工教育、文体、宣传活动以及其他活动;为职工举办政治、科技、业务、再就业等各种知识培训;职工集体福利事业补助;工会自身建设:培训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召开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工会建家活动;工会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开展的法律服务和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慰问困难职工;基层工会办公费和差旅费;设备、设施维修;工会管理的为职工服务的文化、体育、生活服务等附属事业的相关费用以及对所属事业单位的必要补助。

其中工会自身建设又可能包括以下内容:

(1)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学习政治、业务所需费用;

(2)培训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所需教材、参考资料和讲课酬金;

(3)评选表彰优秀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的奖励;

(4)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费用;

(5)建家活动费用;

(6)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开展的法律咨询服务、劳动争议协调等各项工作活动的费用;

(7)对特困职工的救助;

(8)基层工会办公、差旅、维修等费用;

(9)工会专兼职会计、出纳员的岗位津贴。

四、企业内部员工会员制度是啥?

一、根据《中国工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企业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凡企业职工,包括无期限合同制职工和有期限合同制职工,承认《中国工会章程》,都可以加入中国工会组织。

三、凡要求加入工会的职工,须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入会申请书,经工会小组讨论通过,本企业工会委员会批准并发给会员证,其会籍从企业委员会批准之日算起。

四、工会会员应积极参加工会的各项活动,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和履行好应尽的义务,及时缴纳会费。

五、会员退会自由。会员提出退会申请,经由所在工会小组讨论提出,由本企业委员会批准。从退会之日起停止缴纳会费,同时收回会员证,并在会员登记表上予以注销。

六、会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缴纳会员,不参加工会组织活动,经教育拒不改正,应视为自动退会。退会手续与第五条同。

七、凡严重违法犯罪并受到刑事处分的会员,经由企业委员会讨论决定,开除其会籍。

八、工会会员调离本企业,其会员关系随同本人的人事关系一起转到新单位,调入本企业的会员其会员关系亦同。

九、会员因内退、长病假等长期不能参加工会组织活动的,本企业保留其会籍。

十、会员调到没有工会组织的单位工作时,原单位可保留其会籍,到新单位组织工会时,再将有并材料转去,恢复会籍。

十一、会员退休,可保留会籍。

十二、保留会籍手续,根据厂劳资部门的职工退休等办理意见,由企业委员会在工会会员登记表备注内注明该会员办理保留会籍手续的时间、工会负责通知保留会籍的会员从核准之下一个月起停止缴纳会费。会员办理保留会籍的手续以后,退休人员的会员证由本人保存,其他保留会籍者的会员证自作出保留会籍的决定之日起失效,并由企业工会收回。

十三、已办理退会手续的职工,又提出申请入会,经企业工会研究,可允许其重新办理入会手续。

十四、本条例从颁布之日起施行,其解释权在本企业工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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