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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什么是W2O物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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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什么是W2O物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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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工作目的

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裤启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制定本预案。

1.3 事故分级

按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分为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和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四级。

1.4 适用范围

在食物(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仓储、运输、流通、消费等环节中发生食源性疾患,造成社会公众大量病亡或者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的重大危害,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适用本预案。

1.5 工作原则

按照“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食品安全工作原则,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实行分级管理;有关部门按照本预案规定,落实各自的职责。坚持群防群控,加强日常监测,及时分析、评估和预警。对可能引发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采用先进科学技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胡举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作出快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控制事故发展,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做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理及整改督查工作。

2 应急处理指挥机构

2.1 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

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根据需要成立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国家应急指挥部”),负责对全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国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食品药品监管局。国家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和应急处理工作的需要确定。

2.2 地方各级应急指挥部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事故级别成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在上级应急指挥机构的指导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和指挥本地区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由本级政府有关部门组成,其日常办事机构设在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

2.3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日常管理机构

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日常监管工作。地方各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协调以及管理工作。

2.4 专家咨询委员会

各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建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专家库,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从专家库中确定相关专业专家,组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专家咨询委员会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提出咨询和建议,进行技术指导。

3 监测、预警与报告

3.1 监测系统

国家建立统一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监测、报告网络体系,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构建各部门间信息沟通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建立畅通的信息监测和通报网络体系,形成统一、科学的食品安全信息评估旁中和预警指标体系,及时研究分析食品安全形势,对食品安全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设立全国统一的举报电话。加强对监测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保证监测质量。

3.2 预警系统

3.2.1 加强日常监管

卫生、工商、质检、农业、商务、海关、环保、教育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场所,尤其是高风险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贮藏、经营、消费等环节的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建立健全重大食品安全信息数据库和信息报告系统,及时分析对公众健康的危害程度、可能的发展趋势,及时作出预警,并保障系统的有效运行。

3.2.2 建立通报制度

(1)通报范围:

a.对公众健康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损害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b.涉及人数较多的群体性食物中毒或者出现死亡病例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2)通报方式:

a.接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在2小时内向与事故有关地区的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和国务院有关部门通报,有蔓延趋势的还应向地方各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通报,加强预警预防工作。

b.根据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危险源监控信息,对可能引发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险情,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当及时通报,必要时及时上报。

涉及港、澳、台地区人员或者外国公民,或者事故可能影响到境外,及时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有关机构或者有关国家通报。

3.2.3 建立举报制度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国务院有关部门举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隐患,以及相关责任部门、单位、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按规定履行食品安全事故监管职责的行为。

国务院有关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及时组织或者通报有关部门,对举报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3.2.4 应急准备和预防

及时对可能导致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进行分析,按照应急预案的程序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措施。

接到可能导致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信息后,应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并按照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和预防工作;事态严重时及时上报,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做好可能引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的分析、预警工作。

3.3 报告制度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系统。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应当按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的有关规定,主动监测,按规定报告。

3.3.1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单位报告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向当地政府、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也可以直接向食品药品监管局或者省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报告。

3.3.2 报告范围

(1)对公众健康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损害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2)涉及人数较多的群体性食物中毒或者出现死亡病例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3.3.3 下级向上级报告

地方人民政府和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接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向上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报告,并在2小时内报告至省(区、市)人民政府。地方人民政府和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也可以直接向国务院和食品药品监管局以及相关部门报告。食品药品监管局和相关部门、事故发生地的省(区、市)人民政府在接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在2小时内向国务院报告。

3.3.4 责任报告单位

(1)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企业及餐饮单位;

(2)食品检验机构、科研院所以及与食品安全有关的单位;

(3)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单位;

(4)地方各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

3.3.5 责任报告人

(1)行使职责的地方各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和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

(2)从事食品行业的工作人员;

(3)消费者。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不得瞒报、迟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迟报、谎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

3.3.6 报告时限要求

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应在知悉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后1小时内作出初次报告;根据事故处理的进程或者上级的要求随时作出阶段报告;在事故处理结束后10日内作出总结报告。

3.3.7 初次报告

应尽可能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危害程度、死亡人数、事故报告单位及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等,如有可能应当报告事故的简要经过。

3.3.8 阶段报告

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也要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包括事故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故原因等。

3.3.9 总结报告

包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鉴定结论,对事故的处理工作进行总结,分析事故原因和影响因素,提出今后对类似事故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4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

4.1 分级响应

ⅰ级应急响应由国家应急指挥部或办公室组织实施。其中,重大食物中毒的应急响应与处置按《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实施。当组织实施ⅰ级应急响应行动时,事发地人民政府应当按照相应的预案全力以赴地组织救援,并及时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

ⅱ级以下应急响应行动的组织实施由省级人民政府决定。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在国家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组织协调市(地)、县(区)人民政府开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超出本级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及时报请上一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根据事故发生情况,及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做好应急处理工作。

4.1.1 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ⅰ级)

(1)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国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当及时向国家应急指挥部报告基本情况、事态发展和救援进展等。

(2)向指挥部成员单位通报事故情况,组织有关成员单位立即进行调查确认,对事故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确认的结果,启动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救援。

(3)组织指挥部成员单位迅速到位,立即启动事故处理机构的工作;迅速开展应急救援和组织新闻发布工作,并部署省(区、市)相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4)开通与事故发生地的省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相关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通信联系,随时掌握事故发展动态。

(5)根据有关部门和专家的建议,通知有关应急救援机构随时待命,为地方或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提供技术支持。

(6)派出有关人员和专家赶赴现场参加、指导现场应急救援,必要时协调专业应急力量救援。

(7)组织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必要时召集国家应急指挥部有关成员和专家一同协调指挥。

4.1.2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ⅱ级)

(1)省级人民政府应急响应:

省级人民政府根据省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的建议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需要,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负责行政区域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决定启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2)省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应急响应:

接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省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应当立即进行调查确认,对事故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确认的结果,按规定向上级报告事故情况;提出启动省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工作程序,提出应急处理工作建议;及时向其他有关部门、毗邻或可能涉及的省(区、市)相关部门通报情况;有关工作小组立即启动,组织、协调、落实各项应急措施;指导、部署市(地)相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3)省级以下地方人民政府应急响应: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在省级人民政府或者省级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按照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落实有关工作。

(4)食品药品监管局应急响应:

加强对省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的督导,根据需要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赴事发地指导督办应急处理工作。

4.l.3 较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ⅲ级)

(1)市(地)级人民政府应急响应:

市(地)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发生在本行政区域内的较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统一领导和指挥,根据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的报告和建议,决定启动较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2)市(地)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应急响应:

接到较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市(地)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应当立即进行调查确认,对事故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确认的结果,按规定向上级报告事故情况;提出启动市(地)级较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提出应急处理工作建议,及时向其他有关部门、毗邻或可能涉及的市(地)相关部门通报有关情况;相应工作小组立即启动工作,组织、协调、落实各项应急措施;指导、部署相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3)省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应急响应:

加强对市(地)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应急救援工作的指导、监督,协助解决应急救援工作中的困难。

4.1.4 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ⅳ级)

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县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调查、确认和评估,及时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按规定向同级人民政府报告,提出是否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有关事故情况应当立即向相关部门报告、通报。

市(地)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应当对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给予指导、监督和有关方面的支持。

4.1.5 响应的升级与降级

当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随时间发展进一步加重,食品安全事故危害特别严重,并有蔓延扩大的趋势,情况复杂难以控制时,应当上报指挥部审定,及时提升预警和反应级别;对事故危害已迅速消除,并不会进一步扩散的,应当上报指挥部审定,相应降低反应级别或者撤销预警。

4.2 指挥协调

进入ⅰ级响应后,国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有关专业应急救援机构立即按照预案组织相关应急救援力量,配合地方政府组织实施应急救援。

国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情况协调有关部门及其应急机构、救援队伍和事发地毗邻省(区、市)人民政府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相关机构按照各自应急预案提供增援或保障,有关应急队伍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密切配合,共同实施救援和紧急处理行动。

事发地省级人民政府负责成立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在国家应急指挥部或者指挥部工作组的指挥或指导下,负责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现场应急指挥机构成立前,先期到达的各应急救援队伍和事故单位的救援力量必须迅速、有效地实施先期处置;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负责协调,全力控制事态发展,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事件)发生,果断控制或切断事故危害链。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启动后,上一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当指导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实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4.3 紧急处置

现场处置主要依靠本行政区域内的应急处置力量。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单位和当地人民政府按照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措施。

事态出现急剧恶化的情况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及时制定紧急处置方案,依法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4.4 响应终结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终结,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分析论证,经现场检测评价确无危害和风险后,提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报应急指挥部批准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5 后期处置

5.1 善后处置

省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和受影响人员,尽快恢复正常秩序,保证社会稳定。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保险机构及时开展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人员保险理赔工作。

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受害人给予赔偿。

5.2 责任追究

对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通报、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5.3 总结报告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地方应急救援指挥部总结分析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并及时上报。

6 应急保障

6.1 信息保障

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建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专项信息报告系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应急指挥部应当及时向社会发布食品安全事故信息。

6.2 医疗保障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害的,卫生系统应急救援工作应当立即启动,救治人员应当立即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工作。

6.3 人员保障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食品安全监察专员及相关部门人员、专家参加事故处理。

6.4 技术保障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技术鉴定工作必须由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承担。当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时,受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指挥部或者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委托,立即采集样本,按有关标准要求实施检测,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定性提供科学依据。

6.5 物资保障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所需设施、设备和物资,保障应急物资储备,提供应急救援资金,所需经费列入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预算。

6.6 演习演练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按照“统一规划、分类实施、分级负责、突出重点、适应需求”的原则,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形式,组织开展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演习演练。

食品药品监管局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指导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演习演练工作。组织全国性和区域性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演习演练,以检验和强化应急准备、协调和应急响应能力,并对演习演练结果进行总结和评估,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

省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要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结合应急预案,统一组织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演习演练。

有关企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自身特点,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本单位的应急救援演习演练。

6.7 宣教培训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广大消费者进行食品安全知识的教育,提高消费者的风险和责任意识,正确引导消费。

7 附则

7.1 名词术语

食品安全:是指食品中不应包含有可能损害或威胁人体健康的有毒、有害物质或不安全因素,不可导致消费者急性、慢性中毒或感染疾病,不能产生危及消费者及其后代健康的隐患。

食品安全的范围:包括食品数量安全、食品质量安全、食品卫生安全。本预案涉及到的食品安全主要是指食品质量卫生安全。

食源性疾患:亦称食源性疾病。凡是致病因素通过食物进入人体,使人体罹患感染性或中毒性疾病的,都称之为食源性疾患。

高风险食品:可能发生较高程度污染和危害的食品。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7.2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各农贸市场:为认真落实全市开展的农贸市场管理“最佳”与“最差”评比活动,巩固农贸市场改造提升成果,规范农贸市场管理,提升农贸市场管理水平,进一步促进我区创建“最清洁江干”活动的深入开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农贸市场中开展“管理流动红旗岗”评比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共建共享生活品质之城”和打造“国内最清洁城市”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健全农贸市场管理体系,进一步提升农贸市场管理水平,为消费者提供更优的服务。 二、评比范围全区范围内依法注册登记设立的、具有固定设施的室内和棚顶农贸市场(见附件1)。三、活动目标和重点坚持以保障食品安全为中心,以打造整洁舒适的购物环境和良好的经营秩序为重点,以提高经营管理人员和经营户素质为手段,以强化日常管理为基本内容,以开展 “管理流动红旗岗”为有效载体,采取经常性的动态检查,褒优贬劣,促进农贸市场加强管理,改善服务,调动市场举办单位争先创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我区农贸市场管理水平的整体提升。四、评比内容以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督检查与消费者监督、舆论监督相结合的办法,对参评农贸市场的卫生环境管理、食品安全管理、市场秩序管理、市场设施维护、市场制度落实和服务质量等内容进行考评(各职能部门考核评分试行标准见附件2)。五、组织领导和工作职责农贸市场“管理流动红旗岗”评比活动在区市场整合改造提升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指导下,由区商贸旅游局牵头,区卫生局、城管办、行政执法、公安局,江干工商分局、质监分局、环保分局、食品药品监管分局、交警大队、消防裤冲毁大队等部门密切配合。工作职责如下:1、牵头单位职责:根据活动方案要求,制订工作方案,加强开展活动的指导、督促和检查。组织人员对“管理流动红旗岗”活动进行考评。2、镇、街道职责:根据方案要求,组织所属农贸市场开展“管理流动红旗岗”评比活动,落实长效管理措施,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制订工作目标和措施,开展对农贸市场的日常检查,督促农贸市场加强日常管理、落实各项制度,协调农贸市场与周边单位的关系,维护农贸市场的正常经营秩序,及时研究、总结和推广农贸市场管理的成功经验判耐,开展农贸市场经营户培训工作,完成市区政府下达的有关农贸市场的各项工作任务。3、举办单位职责:根据组织单位下达的工作目标,按照市区政府开展农贸市场管理活动的要求,对本市场存在的脏、乱、差现象进行自查,制订相应的整改措施,进一步完善农贸市场胡备日常管理制度,组织农贸市场管理者参加培训,明确管理者的工作职责和要求,建立岗位责任制,强化内部考核机制,确保农贸市场管理到位。4、有关部门职责:按照本部门的工作职责,根据活动要求,积极参加检查和考评工作,配合做好相关保障工作,加大日常监管力度,从严查处各种违法行为。六、评比办法1、“管理流动红旗岗”评比活动每月进行一次,由商贸旅游局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农贸市场进行检查考核评比。2、活动设流动红旗6面,授予农贸市场评比中分数高的前6名。3、活动评比结果每月在《江干服务业》上进行通报;年度综合考评依据各职能部门的单项考评情况,每个月流动红旗取得的次数,结合区组织的明查暗访情况综合打分。按得分高低,确定区年度6家“管理流动红旗岗”活动的优胜农贸市场,并在江干报上公布,接受社会的监督和评议。七、奖惩办法1、每月评比中获得“管理流动红旗岗”的农贸市场负责人分别给予800元的人民币奖励;2、被评为年度“管理流动红旗岗”的6家优胜农贸市场负责人,分别给予4000元的人民币奖励;3、在全年评比“管理流动红旗岗”活动中,未取得流动红旗的农贸市场,要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市场举办单位和市场负责人作出书面检查。 附:1:江干区农贸市场名单和责任单位2:江干区农贸市场考核评分试行标准 二○○八年三月十六日 抄送:市贸易局,区四办,各镇、街道,创建办、满意办、商贸旅游局、行政执法局、卫生局、城管办,江干工商分局、食品药品监管分局、质监分局,徐立毅、蔡仲光、洪永跃、郑桂岚、陈祥兴、周志宏、刘兴仙江干区农贸市场综合整治领导小组 2008年3月17日印发共印70份附件1:江干区农贸市场名单和责任单位责任单位市场名单闸弄口街道机神农贸市场、三里亭农贸市场凯旋街道南肖埠农贸市场、景芳农贸市场采荷街道采荷一区农贸市场、采荷二区农贸市场、碑亭农贸市场、观音堂农贸市场、清泰农贸市场四季青街道三堡农贸市场、五福农贸市场、水湘农贸市场笕桥镇笕桥农贸市场、濮东农贸市场、弄口农贸市场、闸弄口农贸市场彭埠镇彭埠农贸市场、七堡农贸市场、中远农贸市场、严家弄农贸市场九堡镇九堡农贸市场丁桥镇丁桥农贸市场 附件2:江干区农贸市场开展“管理流动红旗岗”评比活动内容与标准检查项目检查内容、部位、目标要求评分标准满分实得分备注硬件设施管理1、建筑物立面外形完好,无断墙残壁;外墙整洁。0.5分 15分 2、市场大门上方标识清晰、明确、完整;标识、字体、颜色按规定要求使用。1分 3、经营者字号及标牌统一规范。0.5分 4、市场内按规定悬挂经营证照、星级、绿色市场等标志。1分 5、内外无违章搭建;房屋、设备无破损现象。0.5分 6、市场内通道畅通,主通道宽度≥3米,购物通道宽度≥2.5米,其他通道≥2米。0.5分 7、内墙粉刷干净,底部至1.8米处应用瓷砖贴面;市场营业台面四周用瓷砖贴面,平整无破损;摊位护栏设施良好。1分 8、摊位、营业房、货架设置合理,整齐统一。1分 9、地面用地砖或其他防滑性能好的材料铺设,平整无破损。0.5分 10、配套的供水、排水、排污设施良好;场内地面保持干燥。1分 11、符合消防条件,配备室内消防栓系统,消防设施完备。1分 12、活禽销售区域设置相对独立,有封闭宰杀间,排气、冲洗、污物(水)处理和消毒等设施良好。1分 13、水管、电线暗线铺设(电线应穿管),市场灯光符合经营要求。0.5分 14、设有宣传栏、公示公告栏、导购图、服务台、意见箱(簿);公布投诉电话、公平秤,多媒体显示屏。2分缺一项扣0.2分 15、蔬菜农药检测室设在经营区,样板农贸市场设在入口处。1分 16、前店后场的熟食制品经营场所面积不少于35平方米,销售专间使用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等,熟食间配有水池、空调等设施,实行全封闭操作,生产和销售符合《杭州市熟食制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1分 17、设有休息专座、开水供应、广播、咨询服务台等服务项目。0.5分 18、统一市场门面和标识,统一经营证照和悬挂位置,统一市场内宣传栏、广告、告示设置。0.5分 检查项目检查内容、部位、目标要求评分标准满分实得分备注市场制度管理1、实行属地监管、责任主体到位;能切实履行主办单位职责,做好服务工作。2分 18分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服从当地政府管理;及时上报统计资料。1分 3、管理制度健全,编制《市场管理手册》,实行岗位目标责任制,定人、定岗、定责。2分 4、实行经营户保证金制度;对经营户进行培训;建立班组;经营户知道并遵守市场制度。3分 5、市场管理人员和经营服务人员服装统一,佩挂服务证上岗。1分 6、建立经营户好人好事及不良行为记录制度;信息公开、输入多媒体供消费者查询。2分 7、公开办事制度,接受群众监督;及时受理投诉,处理率达100%。1分 8、消防、治安、安全等制度健全,责任措施到位,符合有关规定,全年无事故。2分 9、重视档案管理,资料和各类台帐齐全,装订整齐。2分 10、“三放心”、市场秩序、卫生环境、安全管理、周边管理等各项制度落实。2分 卫生环境管理1、市场周边“门前三包”范围内的道路、人行道、公共场地和绿化带清洁卫生;绿化无缺株、死株现象。3分 20分 2、市场内外无随地吐痰、便溺、无乱贴乱涂现象。2分 3、场内实行经营期间全程保洁,随时清扫地面垃圾,通道地面垃圾3分钟内必须清扫干净;每个摊位内设保洁桶(袋),地面干净整洁;摊位内商品、经营工具摆放整齐。7分 4、场内墙壁、柜台、门窗、灯具、柱子等四周洁净,无蜘蛛网、无积尘。2分 5、集中设置规范的垃圾箱房,无破损、不满溢、箱外无垃圾和杂物,及时集中清运。2分无垃圾房扣2分,其它缺项扣1分 6、市场内厕所达到二类标准,设施完好,地面,封闭间干净无积水,通风透气无异味。2分厕所达不到二类扣2分,其它缺项扣1分 7、落实市场卫生管理责任,有专人负责市场环境卫生(经营面积1500平方米以下,4-6人;经营面积1500平方米以上,2500以下,6-8人;经营面积2500平方米以上8-10人)。2分 检查项目检查内容、部位、目标要求评分标准满分实得分备注市场秩序管理1、无欺行霸市、强买强卖行为;无短斤缺两、哄抬物价行为。3分发现有一起所述行为,扣2分23分 2、商品明码标价,产品标识规范。2分蔬菜、鲜活商品设中心指导价,其它按规定明码标价。 3、证照齐全,统一悬挂或采用多媒体查询,经营商品在核定范围之内。2分 4、商品划行归市,布局合理;摊位商品摆放整齐,无乱吊乱挂、乱堆乱放现象。4分 5、经营人员统一佩证服务。2分 6、场内无车辆进出,无倚门设摊、占道经营或流动经营行为。2分 7、摊位全部使用经法定机构检测合格电子秤;摆放位置不得低于柜台台而,方便消费者查看。2分 8、特殊行业应办理相关经营许可证。2分 9、场口无流动摊贩和扩摊、侵占道路行为,统一场外车辆停放,并整齐有序。3分 10、经营户无占道经营、倚门设摊现象。1分 食品安全管理1、全面使用绿色环保可降解塑料袋;无有毒有害的塑料包装袋。3分 24分 2、按商品(食品)对温度要求,配置经营设施、用具,设置营业房。4分 3、熟食制品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符合相关要求(经营人员健康证、卫生许可证齐全);食品容器及包装符合食品安全的要求,直接入口食品加盖加罩。2分 5、食用农产品按规定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及时在电子显示屏或公示栏公布;检测结果及时上网传递。3分 6、蔬菜、畜禽、肉类、豆制品、卤味、散装酒等商品实行准入管理,出证、索证等手续齐备,台帐登记完整;无过期食品,无违禁野生动物销售。5分 7、熟食经营人员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并保持个人卫生,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戴饰物。2分 8、无“三无”商品、假冒伪劣商品及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商品。3分 9、场内配备灭四害设施,经常开展除“四害”活动;熟食摊位、营业房设有防蝇、防尘、防腐“三防”以及洗手、消毒等设施。2分

每个人生活工作的环境不同,我是一名测量人员,与同事们修建着一条条美丽的柏油马路,这里我针对我们公司的一次会议,展开回答。

关于开展“健康、安全、环保与质量”的会议心得

2010年11月29日上午,我们中队召开了关于开展“健康、安全、环保与质量”的会议,公司经理、本队队长、安全管理员以及其他全体成员参加了这次的会议。

2010年在公司全体员工共同努力下,本队工作成绩显著,很好的完成了公司分配的修路任务,而且全年安全保障做的很优秀,没有发生任何安全事故。会上桐辩档,首先由张队长念了上级发下来的文件,说明此次开会主题是围绕“健康、安全、环保与质量”这一主题,在队里全体成员间讨论。之后,经理发表自己的看法,再由队里依照工种,分别抽出队长代表、摊铺机操作手、压路机操作手、其他人员代表分别发表讲话,针对各自工种不同,围绕“健康、安全、环保与质量”这一主题,展开各自的看法与自我批评改进,之后又进行了全体成员自由讨论,会议上气氛活跃,大家踊跃发言,会议取得良好的效果。在这里,我针对这次会议以及自己工种的特殊性,总结了个人的心得体会。

“健康、安全、环保与质量”这一主题,首先讲的是健康,这是我们最为重视的。我们是工作在修路最艰苦的位置,我们队负责的油面铺设工作,无法避免的必须要接触到污染严重、会伤害到身体健康的各类铺路材料上,因此我们更加应该注意自身的健康。针对这一点,我们平日里努力的保护着自己。在炎热的夏日,带着厚实的口罩阻隔有毒气体,大帽檐的帽子挡住炎日的太阳光的暴晒,脸上抹上各类的防晒霜,这些已经是我们女性工作者必备的装备了,男士们也随身带着一条毛巾,时不时用湿毛巾擦去脸上的汗水,用湿毛巾擦擦头发,给一直忍受太阳毒晒的头发降降温。寒冷的冬天,我们有穿上厚重的棉袄、棉裤,与寒冷相伴。在会议上,我们针对这些工地上的环境问题,提出公司应该给我们加大后勤配备,像口罩、手套、毛巾等等,这些应该及时发放。而且我们队接触的是油面,公司应该给我们全队每年进行最少一次的体检,以更好的保证我们的身体健康,这样我们才能更好的为公司服务,为油区百姓服务。

“健康、安全、环保与质量”这一主题,第二个讲的是健康,这一点我们讨论的最多。我们的工作环境在公路上,有时是不断交修路,身边时不时有车经过;修路时使用设备也很多,压路机、摊铺机、值班车、啥水车等等,我们认真工作之余,要时时注意身边的过往车辆。工地时常有周围百姓围观,我们还要做好安全防护,做好警示牌,提醒周围人员那里需要注意,等等一系列安全问题,我们时时在讲,时时注意局乱,我们要努力的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健康、安全、环保与质量”这一主题,第三个讲的是环保,这一主题近两年灶羡提的很多,我们的工作环境在野外,也应该注意这一问题,比如中午我们没有办法回家,都是在工地吃的盒饭,吃完后应该将空盒用袋子装好,妥善处理,不可以随意乱丢。

“健康、安全、环保与质量”这一主题,最后讲的是质量,修路建桥是造福百姓的好事,我们就应该做到最好,现如今的人几乎家家都有车,路面车辆年年增加,这对我们的工作是一个很好的检验,也是压力,我们需要努力做好自己的工作,迎接来来往往车辆的质量检验。

修路是辛苦的,也是造福百姓的工作,我们热爱我们的工作,也用着自己的方式-修建一条条美丽的柏油马路造福油区百姓。我们关心自己的健康,因为这关系到家人的幸福;我们关心大家的安全,因为这是我们的职责;我们关心环保事业,因为我们共同生活在同一片天空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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