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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本单位的实际经验说说如何做好安全生产

来源:https://www.wlworld.com.cn 时间:2024-06-08 编辑:admin 手机版

一、结合本单位的实际经验说说如何做好安全生产

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牢固树立“安全第一,以人为本”的思想。要做到这一点,必须要从维护社会发展和稳定的大局出发,牢固树立爱护人、关心人、尊重人的观念,这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根本所在,把职工当成自己的兄弟姐妹,从工作上、生活上关心他们,让职工感受到企业的

关怀,自觉自愿地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二、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各类操作规程,贵在贯彻落实。要做好安全生产,建立健全各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关键,有了制度职工上岗操作时才有章可依,有据可循。各类制度都是以往的经验和教训的累积,遵守规章制度才能安全生产。

三、生产职工要做到“四勤”,安全工作就有了保障。“四勤”指“眼勤、手勤、脑勤、嘴勤”。实业公司厂点多,工种繁杂,像机修、铸造等生产品种多、工艺复杂,遇到这种情况,要及时向技术人员请教,向有经验的老师傅请教,细心观察,认真学习,多动脑筋,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就会避免一切安全隐患,使事故防患于未然,有力地保障了安全生产。

四、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加大安全培训力度,提高职工整体素质。要利用班前会及周五安全活动时间,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坚持一日一题、一周一案的学习,结合事故案例向职工宣传安全的危害,让职工牢固树立“安全为天、生命至尊”的安全理念,让职工明白:安全就是效益、安全就是幸福。转变职工安全理念,变“要我安全”为“我要安全”,让职工自觉自愿地遵章守法,这样安全生产才能持久,安全生产才有保障。单位还要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培训,加大职工技能培训力度,让职工熟记本岗位各种规程,熟练操作。

只有抓好了职工的培训与教育,提高了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才有可能避免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安全生产工作是一项系统的工作,只靠安全部门和有关人员的管理是做不好的,只有通过全员的共同努力,从自己做起,尽心尽力,安全工作才有保障。

二、安全生产注意事项有哪些?

安全生产注意事项有:

1、制订好安全操作程序。发生设备或人身伤害事故时,不能简单的责怪某个人或某小组的粗心大意。管理部门必须对操作的安全性有预见、有准备,对不安全情况有快速的反应。更重要的是及时制订和修正安全操作程序,且安全程序必须强制执行。

2、防止人身意外伤害。为防止出现人身意外伤害,所有机器应安装安全防护罩,制品脱模出口应有安全门,机器的加热区应有全及保温防护罩,粉碎机应有防止钢铁落入,防止操作工人手伸入机内保护装置,设备的关键部位应安装紧急刹车按钮、报警器,凡受压容器应定期进行液压试验等。

3、机器的安全防护。机器应安装过载保护和安全保护装置,最简单的过载保护装置是在传动带盘上安置安全销,一旦传动发 生异常,安全销断裂,机器即停止传动。

“安全生产”这个概念,一般意义上讲,是指在社会生产活动中,通过人、机、物料、环境、方法的和谐运作,使生产过程中潜在的各种事故风险和伤害因素始终处于有效控制状态,切实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也就是说,为了使劳动过程在符合安全要求的物质条件和工作秩序下进行的,防止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等生产事故,消除或控制危险有害因素,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健康和设备设施免受损坏、环境的免受破坏的一切行为。

安全生产是安全与生产的统一,其宗旨是安全促进生产,生产必须安全。搞好安全工作,改善劳动条件,可以调动职工的生产积极性,减少职工伤亡,可以减少劳动力的损失。

减少财产损失,可以增加企业效益,无疑会促进生产的发展,而生产必须安全,则是因为安全是生产的前提条件,没有安全就无法生产。

三、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职责是什么

一、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并随时制止他人的违章作业。

二、不断提高安全意识,丰富安全生产知识,增加自我防范能力。

三、积极参加安全学习及安全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加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四、爱护和正确使用机械设备,工具及个人防护用品。

五、主动提出改进安全生产工作意见。

六、从业人员有权对单位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扩展资料

安全生产建议权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安全生产控告权

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从业人员的紧急情况处置权

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在前款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取紧急撤离措施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从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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