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营业执照每年要年审吗
营业执照每年都要进行年检,年检时间一般是:每年的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
自2014年3月1日实施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就不必每年年检了。国家工商总局表示,按照国务院发布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将“企业年度检验”制度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
营业执照年报方法
1、使用浏览器搜索,输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2、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后,点击企业信息填报。
《工商企业登记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下列工业、交通运输业、建筑业、商业、外贸业、饮食业、服务业、旅游业、手工业、修理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统称工商企业),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
(一)国营工商企业;
(二)合作社营和其他集体所有制的工商企业;
(三)联营、合营的工商企业;
(四)铁道、民航、邮电通信部门及其他公用事业单位所属的工商企业。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办理登记的其他工商企业。
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最多18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营业执照不需要年审,但是需要在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向登记机关报送年度报告。工商局营业执照年检流程:
1、企业年检已取消,改为企业年报。
2、企业年报时间:1月1号至6月30号。
3、申报方式在网上申报。 企业年报网上申报流程:
4、进入网站(原中国工商注册网)。
5、进入后选择您企业所属地区,企业所属哪个城市就进入哪个城市,或者直接进入省份。
6、进入工商企业年报系统。
7、进入后登陆工商企业年报系统。
8、进入年度报告在线填录系统。
9、选择要报的年。
10、开始填写企业基本信息。
11、然后填写网站信息。
12、填写股东信息。
13、填写资产状况信息。
14、按照提示填写完成,提交即可。
(二)未按时年报会有的后果:
一、企业逾期不报送公示年报的,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向社会公示;个体工商户逾期不报送年报的,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向社会公示。
二、根据国务院《注册资本制度改革方案》和《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规定,2014年3月1日起,取消企业年检制度,改为实施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企业应当于每年的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查询。 年度报告内容包括:
一、企业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
二、企业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
三、企业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
四、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
五、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
六、企业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
七、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
法律依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企业法人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登记主管机关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年度报告公示的内容以及监督检查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二、工商营业执照怎么年审
具体年报步骤为:
1、登陆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2、查到所在省市点击进入
3、点击【企业公示信息填报 】
4、选择【新用户注册】
5、按要求填写信息,点击【验证】,验证通过后再旁边设置密码,然后选择登陆。密码为了防止遗忘最好的是用注册号的后6位。用户名直接用注册后即可。
6、登陆需要填写手机号接受验证码,验证码来得比较慢。
7、登陆后选择【年底报告在线填报】--选择【2015年度】
8、按要求填写,可以选择是否对外公示
9、填写完毕保存并下一步,来到出资情况这块点击【添加】将各个股东的出资时间填上
10、【保存并下一步】资产状况这块让贵公司会计出具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按要求填写,可选择是否公示
11、【保存并下一步】来到对外提供保证担保信息,如果没有可以【保存并下一步】
12、下一步来到党建信息,没有的情况下照图填写
13、再下一步到了预览并公示,查看下如果没有错误就选择【提交并公司】
如果需要打印年报信息选择【预览打印】查看预览按ctlr p即可打印
14、提交以后再到企业信用网查询你公司信息就能查看年报信息了,年报信息2015年报2014年度 2016年报2015年度,2014年注册的公司2015年再做年报即可。
至此,年报算是做完了。
三、工商户营业执照年检
企业登陆“企业网上年检系统”;
企业按照提示进行网上注册和网上申报;
企业网上提交成功后,5日后查看年检结果,如果初审通过年检,按照提示打印相关材料,并按照提示带相关材料7日内到相关工商所报送年检材料,缴纳年检费,领取营业执照;
企业年检结束。
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其格式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规定。
其登记事项为: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营业执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营业执照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