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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强制要求员工发朋友圈合理吗?

来源:https://www.wlworld.com.cn 时间:2024-08-09 编辑:admin 手机版

不合理,员工有权利拒绝。如果公司胆敢以要求员工发朋友圈但是员工没发的理由扣除员工工资,那么员工可以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最近刷新闻就看到一条类似的报道,说是员工赵某去公司讨要薪资,结果不仅钱没有拿到,还被告知其欠了公司3280元。对于这件事,员工赵某感到十分气愤,要求公司给一个说法。而公司有关负责人给出的理由是赵某微信添加的人数、朋友圈动态以及群动态等不达标,按照有关规定需要扣除3280元。

原来,这个公司要求运营人员每月要发50次的朋友圈(不准屏蔽朋友圈),少一次扣款50元;每天最低要加10个好友,少一个就要扣除10元;工作群动态一天不能更新少于10条,少一条也是扣除10元。诸如此类的还有一些,就不一一去讲了,因为实在觉得有点“丧心病kuang”。

对于这样的公司,这样的规章制度,真的是让人无语乃至厌恶。他们的做法摆明了就是为了剥削员工,秉持着一种“想要马儿跑还不愿意给马儿吃草”的丑恶心理。我认为这样的公司终究是走不远的,因为没有人会愿意在这种环境下长期工作的,更别说为其“卖命”了。

公司制定规定的原则应该是以不损害员工利益为前提,其次才是公司如何更好的获利以及发展。要是罔顾员工的利益,就想着“赚黑钱”,那么最终只会坑害了自身。

公司要求员工发朋友圈不合法,公司要求你在朋友圈推送,如果不属于平时工作内容的,则你有权拒绝的,是否推送是你的自由权益,公司不能强制。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说到朋友圈发公司广告的这件事,很多人都遇到过,是普遍存在的一种现象。很多公司都有这样的不成文的规定。有时候如果没按公司的规定发广告,是要罚款和记处分的。

其实对于该不该在自己的私人朋友圈,发关于公司的广告这件事,没有绝对的对与错。

虽然很多人会说,我和公司签订合同,是卖自己的能力和部分时间的,不是卖我整个人的一切,现在公司要求大家发朋友圈,万一公司在要求家人也必须发朋友去呢?这么说似乎也并不是没有道理,毕竟网上就爆出日本企业的老板为了取悦讨好客户,就将员工的脸按在火锅里过。

而且从法律层面上来说,公司规定员工发朋友圈,并要求签订相关劳动协议,这本身就是违法行为。

朋友圈隶属于个人通信。《宪法》第四十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基于此,通信是每个人的权利和自由,每个人都有对自己通信的支配权,别人无权干涉。

但是话又说回来,很多人不愿发公司的产品是认为发公司的产品是污染朋友圈。但如果你自己都不认可公司和公司的产品,怎么能在这家公司把公司做好。

比如说做运营的,你自己写的文章,自己不喜欢看也不愿意转,那么你的粉丝为什么会喜欢?工作怎么能做好?在这个各种竞争很强烈的时代,很多公司让员工转发朋友圈为公司业务做第一手的宣传,初衷并没有错,但是方式需要改一下,员工愿意自己主动转发真的是好的,但是强制真的会带来负面的作用,行政决策多考虑一下员工的感受,适当换位思考一下员工的需要,让员工自己有视企如家的归属感。

员工和企业的发展是相互的,但却不会是彼此的唯一,企业出资购买员工劳动力和时间的,员工也是付出自己劳动成果,彼此不要去计较太多,也不要得寸进尺,把握好中间度,做彼此发展路程上的小伙伴,共同成长。

不合理也合理。当然有个前提是——公司给每位员工配了手机号,大家用的都是公司微信号,而不是私人微信号,这样发朋友圈都随便,有很多公司要求员工发朋友圈并且把这个纳入了绩效考核里面,如果只是为了考核而考核,这个实际上就没有任何意义了。

作为销售人员而言,经营好朋友圈非常重要,我公司员工都是配了手机号和手机,用的都是公司微信,不去影响私人微信。而且公司微信里都是客户,经常发关于公司的朋友圈无疑也是种宣传手段,这样子就是合理的。

那不合理的情况下是如果作为文员来讲,没有必要强制要求发朋友圈,这个来讲的话没有任何实际意义。

每天朋友圈的内容要充实一些,看起来比较专业一些,朋友圈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发一天没一天的,这样是做不起来的,哪个店你看他开一天门,关一天门生意好的?一看就是要倒闭了。如果你每天各种乱七八糟的事情,偶尔来一条产品信息,一看微商就做的不专业,不是像样的微商,想买产品也不会跟你购买,要做代理也不会找你做老大,你自己都是三天打渔两天晒网。就比如我们要买一双鞋子,有一家店全部是鞋子,有一家店是卖猪肉的,放了一双鞋子在旁边,你找哪家店买鞋子呢?另外现在朋友圈更新速度极快,基本不会再给人造成刷屏的不良感觉,我建议每天发朋友圈至少8条-12条,尽量显得充实、专业一些,我们的朋友圈是发给后来者看的,为什么这样说,凡是有意向新添加你,或者一开始没有兴趣,后面想加入你的团队的时候,绝对不是看了一条朋友圈就加入了,一定是阅读你很多朋友圈,多次研究才加入,如果看到你朋友圈,特别专业特别充实,一看就是非常靠谱的微商,专业的形象店。他们会认真翻你朋友圈,结果翻了一个月的朋友圈一起才30条,在你的朋友圈里根本找不到她所要了解到的信息,就不太容易激发他的欲望。

我们要把客户担心的问题在朋友圈展示,比如顾客担心产品安全问题,你要在朋友圈展示我们的纯植物配方,展示我们的1000万保险,展示我们作为中国唯一一个通过认证的产品!

不合法。

员工在劳动过程以及劳动管理范畴以外的行为,用人单位对遵守规定的员工可给予奖励,但不宜进行禁止性规定,更不能对违反此规定的员工进行惩罚。

公司要求员工在朋友圈转发公司广告,涉嫌滥用劳动管理的权限,对员工的自由进行额外的限制。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公司强制要求员工发朋友圈,合理吗?

许多企业会要求员工更换头像或者发朋友圈,初衷为了宣传,但是并不合法。很多人是敢怒不敢言。

不合理的远原因主要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1 .朋友圈属于个人账号

朋友圈属于个人隐私的账号,发的内容也都是员工个人行为,如果公司强制要求发朋友圈的话从道德上说也是违背道德的,个人账号是个人的隐私,所以账号不应该变成企业账号,劳动者有权利维护自己的权益。

2 .强制要求员工发朋友圈属于违法行为

强制发朋友圈不属于签订的劳动合同内容,属于私自加更的的劳动内容所以不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所以如果公司强制员工发朋友圈,可以像劳动部门举报。

3 .会不小心按到植入非法广告

公司要求发朋友圈,如果发了朋友圈,微信被黑客入侵,以至于所有的朋友圈都植入非法广告,如果被一不小心按到可能会损失对方的财产,进而伤害到朋友圈的朋友个人利益。

所以公司不应该强制员工发朋友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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