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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2010年学前教育普及化的政策变化

来源:https://www.wlworld.com.cn 时间:2024-07-12 编辑:admin 手机版

国际上对学前教育的概念专门作过讨论,是指“能够激发起出生直至进小学的儿童(小学入学年龄因国家不同而有5~7岁之不同)的学习愿望,给他们学习体验,且有助于他们整体发展的活动总和。”[1]美国实施学前教育的机构形式多样,主要有Kindergarten(幼儿园)、Preschool(学前班)、Daycare(日托)等。其中Kindergarten招收5~6岁的幼儿,也就是当年9月10日满5周岁的儿童,类似于我们中国的学前班;Preschool面向2岁半到4周岁的幼儿,也就是未满5周岁的儿童。此外,美国还有一些Daycare,类似于我国的托儿所,招收孩子的年龄选择比较灵活。但Preschool(学前班)和Daycare(日托)均为私立性质,Kindergarten(幼儿园)为公立性质,是美国公立教育的起点。而我国学前教育学研究的对象为出生到入学前的儿童,又可细分为0~3岁的学前早期教育和3~6岁的幼儿教育。[2]我国的学前教育又称幼儿教育,在当前的学制体系中,它主要是指对3~6岁儿童实施的保育和教育。[3] 因此,为便于研究的规范和统一,本文所讨论的学前教育中的儿童或幼儿的年龄界定为3~6岁。

十七大以来,学前教育受到了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2010年7月颁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到2020年要基本普及学前教育;2010年11月颁布的《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中强调要把发展学前教育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要多种形式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多种途径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

全美幼教协会(National Association for the Education of Young Children,简称NAEYC)曾在1996年提出了一份报告——《技术与3~8岁儿童》,报告阐述了全美幼教协会有关信息技术应用于早期教育的基本立场。报告指出“在早期教育中适宜地利用计算机技术,能够促进儿童的认知和社会性发展;并且提倡将适宜的计算机技术整合到常规的学习环境中,使之成为众多支持儿童学习的方式之一。”[4]

随着现代信息技术在家庭教育、幼儿园和学校教育等教育各环节的不断渗透,儿童使用信息技术已日趋普遍。“无论是美国、英国、澳大利亚,还是印度、新加坡、中国香港等国家和地区,信息技术都在如火如荼地浸入儿童的教育环境。信息技术为儿童提供了表达自我、理解世界、游戏与交流、探索环境、解决问题的途径和工具”。[5] 在高度发达的信息化社会中,“培养儿童对媒介信息的批判意识,发展儿童辨别媒介真实与社会真实的能力,引导儿童理性地应用媒介技术就显得尤为重要”。[6]

“当信息化研究从城市走向农村、从高校覆盖到中小学,几乎遍及教育实践中的各个领域时,学前教育的信息化建设问题却较少引起人们关注。”[7]尽管我国也积极开展了学前教育信息化实践,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却很少有人对学前教育信息化问题进行理论探讨,更没有人对“学前教育信息化”的概念或内涵进行明确的界定。在查阅文献过程中发现,较早的一篇涉及学前教育信息化方面的论文是2004年河北大学刘彤的《计算机技术在美国幼儿园教学活动中的应用》一文;接着在2006年,由华东师范大学郭力平老师指导的硕士论文《信息技术对学前教育的影响》正式开始了学前教育领域中对信息技术的研究;2007年,“学前教育信息化”一词正式在学术论文中使用(刘珍芳:《浙江省学前教育信息化现状的调查分析及对策研究》,《电化教育研究》2007年第8期)。截至目前,以“学前教育信息化”为题的文章也不到20篇,且研究的地域大多是东部发达地区。对“学前教育信息化”内涵的正确理解有助于学前教育信息化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因此,探讨学前教育信息化内涵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与现实意义。

一、学前教育信息化的概念

学前教育信息化是教育信息化的重要构成,也是国家信息化的组成部分之一。要正确认识学前教育信息化,必须从国家信息化和教育信息化入手。

(一)国家信息化

1997年4月召开的全国信息化工作会议将国家信息化定义为:在国家统一规划和组织下,在农业、工业、科学技术及社会生活各个方面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深入开发、广泛利用信息资源,加速实现国家现代化的进程。[8]

2002年,经国务院批准,原国家计委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的《国家“十五”信息化重点专项规划》提出了国家信息化的内涵体系,指出“信息化是以信息技术广泛应用为主导,信息资源为核心,信息网络为基础,信息产业为支撑,信息人才为依托,法规、政策、标准为保障的综合体系”。[9]我国的国家信息化体系包括信息技术应用、信息资源、信息网络、信息产业、信息人才以及信息化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等六个要素。[10]

(二)教育信息化

随着国家信息化工作的推进,我国教育技术学者也提出了教育信息化的概念,并对其进行了深入探讨。据统计,关于教育信息化的概念界定已有17种之多。[11] “所谓教育信息化,是指在教育中普遍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发教育资源,优化教育过程,以培养和提高学生的信息素养,促进教育现代化的过程。” [12]

“教育信息化是指在教育与教学的各个领域,积极开发并充分应用信息技术和信息资源,培养适应信息社会需求的人才,以推动教育现代化进程。” [13]

“教育信息化是指在教育领域全面深入地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来促进教育改革和教育发展的过程,其结果必然是形成一种全新的教育形态——信息化教育。”[14]

从以上学者对教育信息化的概念界定来看,教育信息化是一个动态的发展过程,是现代信息技术在教育领域的广泛应用过程,是一个开发利用信息化教育资源、优化教育教学过程,最终推动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培养适应信息社会要求的创新人才的过程。

教育信息化是教育行业的信息化,同样“包含信息资源、信息网络、信息技术应用、信息技术和产业、信息化人才以及信息化政策、法规和标准等六个要素”。 [15]

在现阶段,不同层次的教育因其肩负的责任不同和信息化发展水平不同,其信息化发展的重点也会有所不同。义务教育阶段的信息化强调要均衡发展,缩小数字鸿沟,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终身学习的能力,提高信息素养。因此主要包括“信息设施的建设、信息资源的开发和信息技术教育的开展”[16]等三个方面。在未来的十年中,要“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重点,以建设、应用和共享优质数字教育资源为手段,促进每一所学校享有优质数字教育资源,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帮助所有适龄儿童和青少年平等、有效、健康地使用信息技术,培养自主学习、终身学习能力”。[17]

高等教育肩负着人才培养、知识创新和社会服务三大职能。因而高等教育信息化建设的主要内容包括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信息资源建设、信息技术应用、科研与管理信息化、后勤保障体系信息化等。在未来的发展中要“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和信息资源建设,重点推进信息技术与高等教育的深度融合、促进教育内容、教学手段和方法现代化,创新人才培养、科研组织和社会服务模式,推动文化传承创新、促进高等教育质量全面提高”。[18]

(三)学前教育信息化

学前教育因其对象特有的身心发展特征以及学前教育事业的特殊性质,从而决定了学前教育信息化的独特性。学前教育的主要功能和任务是:对幼儿实施全面发展的教育,为幼儿入小学做准备,为幼儿一生的发展打好基础。[19]“幼儿的学习是以直接经验为基础,在游戏和日常生活中进行的。要珍视幼儿生活和游戏的独特价值,充分尊重和保护其好奇心和学习兴趣,创设丰富的教育环境,合理安排一日生活,最大限度地支持和满足幼儿通过直接感知、实际操作和亲身体验获取经验的需要。”[20]

根据学前教育的特点和教育信息化的内涵,我们认为,学前教育信息化是指,在学前教育中恰当地运用信息技术,开发适宜幼儿学习的数字化教育资源,优化学前教育教学活动,培养幼儿的信息素养,促进幼儿的学习和发展的过程。其中,恰当地应用信息技术是学前教育信息化的本质特征,开发适宜幼儿学习的优质数字化教育资源是学前教育信息化的基础,优化学前教育教学活动是核心,培养幼儿的信息素养、促进幼儿学习和健康发展是根本目的。

学前教育信息化强调“适宜性”,这是区别于中小学教育信息化的鲜明特色。“适宜性”理念是由美国幼儿教育协会(National Association for the Education of Young Children,NAEYC)在学前教育出现较为严重的小学化倾向的背景下提倡的在尊重儿童基础上促进儿童发展的一套价值理念。[21]同样,学前教育信息化的发展不能完全套用中小学教育信息化的模式,这会造成学前教育信息化的“小学化”倾向。学前教育信息化不是要求每个幼儿园必须建立计算机机房,而是根据园所实力进行合理布局,为幼儿的学习发展构建有效的环境;不是让幼儿必须掌握过多的信息技术知识和技能,而是对他们进行信息素养启蒙;不是让幼儿教师必须具备高级的教育技术知识和技能,而是根据课程需要,善于抓住幼儿学习时机,利用一切可能的信息化资源优化教学过程。因此,学前教育信息化是有别于中小学教育信息化的,它更多是从幼儿的身心发展需求出发。

二、学前教育信息化的内容框架

深入分析学前教育信息化概念内涵,可以看出学前教育信息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配备适宜的信息化基础设施

信息化设施建设是实现学前教育信息化的基础和前提,在进行信息化设施建设时要把儿童的身心健康放在第一位。应充分考虑幼儿的年龄特征,以幼儿的全面、健康发展为根本。建设网络设施和开展信息技术活动时,应采用辐射小的网络信息技术设备,多媒体教室应布置为环保型,保护幼儿身体健康。

《上海市托幼园所信息化教学环境建设配置要求》(沪教委基〔2011〕88号)中对幼儿园所的基础信息设备配置要求为:每个幼儿园均要实现宽带/专线接入,并可在班级内上网。示范园和各区县信息化实验园可按需实现内部无线网络覆盖。每个幼儿园要求至少配备1个多功能活动室,示范园和各区县信息化实验园可按需配备电子白板、视频会议系统。示范园和各区县信息化实验园可按需配备多媒体资源室,提供可访问连接互联网或区教育网、园所内部资源的电脑,供教师或幼儿、家长访问相关多媒体资源。[22]

在我国,学前教育不属于义务教育的范畴,相对义务教育阶段的信息化来说,学前教育阶段信息化资金投入非常有限,需要靠幼儿园所自身筹备或者社会力量的支持,这也是当前制约学前教育信息化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进行学前教育信息化就需要一定的信息化设施和装备,这些设施不仅要发挥信息化的功效,更要确保对儿童身心健康发展的最大保护,体现人文关怀。

(二)建设适合的信息化资源

信息化资源建设是学前教育信息化的重要内容。要保证学前教育信息化的顺利进行,必须为幼儿、幼儿教师、幼儿家长及管理者提供高质量的信息化资源。在学前教育领域,开发适宜幼儿学习的数字化教育资源,主要包括教育游戏软件、专题学习网站、娱乐网站等。适宜幼儿学习的数字化教育资源可以使幼儿投入到创造性游戏、知识吸收、问题解决和互动交流中,既能帮助儿童巩固已有的知识和经验,又激励他们探寻未知世界,迎接新的挑战。[23]尽管有条件的幼儿园已建立网站主页,但网站的作用还只是集中在幼儿园宣传、教师间分享教学信息、教师与家长之间的互动。[24]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教育信息化资源共建共享水平低,区域发展不平衡,未来发展的关键在于提高水平、共建共享。信息化最大的优势就是借助网络能够实现资源的共建共享,能够推动教育的均衡发展。优质资源的共建共享也有助于学前教育的均衡发展,突破时空限制,实现信息高速流动。政府应当借助学前教育信息化,大力推进区域内幼儿园之间的交流互动和资源共享,大力提高农村地区、经济欠发达地区、少数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幼儿园优质教育资源的可利用度,发挥跨区域园际互动的效能。[25]目前已有的学前教育信息化资源形式主要包括幼儿教育资源库(满足幼儿园教学需要)、专题学习网站、教师博客、各园课件制作素材库等。但专门为幼儿提供学习的网络资源较少,适合幼儿学习和发展的软件开发技术和理念在国内还很不成熟。相比之下,国外的儿童教育及社交网站已经发展得较为成熟,单从数量上来看,美国儿童网站约为中国儿童网站的10倍。[26]且国外儿童网站的分类较为合理,细化程度高。国外的儿童网站划分为教育类、娱乐类和成年人类(老师和家长)等三大类。其中教育类又分动物、艺术、数学、音乐、科学、太空等六小类,娱乐类又细分为活动、涂色、连环画、手工艺、女孩乐园、在线游戏、故事等七小类。在国外,还专门有为儿童开发的搜索引擎。面向儿童用户的搜索引擎能够帮助儿童更快捷地找到所需信息,同时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儿童接触不良信息。[27]英美等国家在儿童搜索引擎方面的研究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经验,有着较为成功的案例,在数据库建设、页面设计、检索功能等方面颇具特色,如KidRex(专门为孩子定制的Google搜索引擎,http://www.kidrex.org/)。我国的学前教育信息化资源建设可以借鉴这些经验,设计开发适合我国幼儿、教师及家长使用的信息资源。

(三)培养较高信息素养的幼儿园教师

要用好信息化基础设施和资源,必须有高信息素养的幼儿师资队伍。信息素养高的幼儿教师,能够恰当地将信息技术与活动课程进行整合,在适当的时候引导孩子在活动与游戏中掌握信息技术。因此,幼儿园教师的信息素养成为实现学前教育信息化的关键。

幼儿教师的信息素养提升需要通过职前教育和职后培训的共同努力,在当前及今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职后培训将占主导地位。信息时代对教师和领导者信息化教育能力所提出的要求,需要我们从现在做起,努力提升学前教育领域中相关教学人员及管理人员的信息技术能力与素养。各级教育培训要有针对性地发挥作用,不只是在纯粹技术这个层面关注教师对现代技术的掌握,更重要的是要让教师明确技术与儿童发展及教育的基本关系,哪些对幼儿是适宜的。要提供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的理念、策略及典型范例,要让教师能够在早期教育情境中自如地、适宜地应用好信息技术。[28]《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中,将“具有一定的现代信息技术知识”作为对幼儿教师“通识性知识”领域中的一项基本要求。但这个要求是粗线条的,可操作性不强,没有明确的说明。近年来在一些地市出台的学前教育信息化建设规范或幼儿园等级评价指标中,都把教师的信息技术能力作为重要的衡量标准,要求幼儿教师参加过信息技术相关的培训,通过一定的计算机等级考试等。

作为各地市主抓学前教育工作的管理者及园长也应该具备一定的信息意识,在某种程度上来讲,幼儿园的管理者与领导者具备一定的信息意识,重视学前教育信息化的建设时,会从根本上推动幼儿园行政管理工作的信息化,从制度上保证学前教育信息化的顺利推进,也会为幼儿教师参与信息技术培训提供更多的机会。

(四)利用信息技术优化学前教育教学活动过程

学前教育信息化的核心是利用信息技术优化教学活动过程,即教师在幼儿主题活动中借助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幼儿创造数字化的学习环境,创设主动学习情景,支持幼儿学习与认知,促进幼儿发展。

信息技术就像是纽带或桥梁,将幼儿园的健康、语言、科学、社会、艺术等五大领域课程融合到一起,互相渗透,实现幼儿园五大领域课程之间的整合。同时,将信息技术融合到幼儿园的各种活动中,尤其是游戏和教育活动中,使之成为儿童学习环境的一部分,成为儿童学习和游戏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实现信息技术与幼儿园课程的整合。通过整合,可以帮助儿童建立对计算机的感性知识,使儿童了解计算机在日常生活中的应用,培养儿童学习、利用信息技术的兴趣和意识。[28]在实践中,许多一线教师已经将信息技术应用于对幼儿园的各种主题教学活动中,如科学教育、英语学习、阅读培养、艺术美感教育以及情感教育等。有的研究者将信息技术与幼儿园课程整合的模式和环节概括为:“Story telling(讲故事)、Motivation(激发学习兴趣)、Group Discussion(小组讨论)、Drill(强化训练)、Game(游戏活动)、Instruction(导出主题)、Portfolio Making(制作学习档案)、Evaluation(评价)。”[30]

(五)制定学前教育信息化政策、法规与标准

信息化政策、法规与标准的制定是保障学前教育信息化健康发展的必要手段。

根据我国当前教育发展水平及地域经济水平的差异,我国的学前教育信息化不可能一蹴而就,且不同地区应建立与本地经济水平相符的信息化建设标准,学前教育信息化应有步骤、有计划地逐步推进。发达地区学前教育的信息化建设工作始终走在全国前列,中西部地区的学前教育信息化政策和标准的制定也取得初步成效。2008年,北京市制定《北京市学前教育信息化行动计划(2008—2010年)》,行动计划以提高幼儿园教育质量、提高教师信息化水平与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教育能力,引导家长掌握科学育儿的知识为主要目标。[31]2011年,《上海市托幼园所信息化教学环境建设配置要求》发布,从园所网络环境配置、园所基本配置到班级信息设备配置都提出了具体要求:幼儿园除了配备1个多功能活动室,示范园和各区县信息化实验园可按需配备电子白板、视频会议系统;示范园和各区县信息化实验园可按需配备多媒体资源室,提供可访问连接互联网或区教育网、园所内部资源的电脑,供教师或幼儿、家长访问相关多媒体资源;建议每园配备一定数量的笔记本电脑,提供给教师用于移动办公和外出学习培训使用。2012年12月,河南省教育厅印发《河南省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试行)》(豫政办〔2012〕169号),[32]标准中将电视机、DVD、录音设备等现代信息技术产品作为园所的必配设备,而办公计算机、打印机、数码相机、摄像机、投影仪、视频展示台、广播系统等较高一级的多媒体设备则根据园所的经济实力选配。 当前及今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学前教育信息化政策、法规和标准的制定将是发展我国学前教育信息化的重要工作,全国和各地区应大力加强这一环节的研究,为顺利推进我国的学前教育信息化建设提供保障。

(六)发展学前教育信息化产业

教育信息化产业是教育信息化的要素之一。我国学前教育信息化总体处于起步阶段,困难或障碍并不只是在于投入和技术本身,专业人员、专业内容以及专业产品与服务严重匮乏。[33]电子白板和数字电视在少数条件好的幼儿园开始使用,但起的作用有限;基于信息技术和其他高科技的儿童学习工具的设计和开发专业化水平不高。

目前研制符合学前教育特点、适合在幼儿园所使用的信息化设施和装备还未专业化、产业化,绝大多数的信息化设施建设还是按照中小学、高中,甚至高校的标准。我们要发展学前教育信息化产业,就要生产适宜于学前儿童使用的设备与资源。

(七)利用信息技术促进幼儿园、家庭及社区间合作

学前教育中的家园共育、幼儿园与社区间、家庭与社区间的合作是幼儿教育的一大特色和重要组成部分。利用信息技术促进幼儿园、家庭及社区间合作是学前教育信息化的重要特色,学前教育信息化不仅是幼儿园内的信息化,还需要在幼儿园与家长、社区间的合作与沟通环节实现信息化。《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中明确指出:“家庭是幼儿园重要的合作伙伴。应本着尊重、平等、合作的原则,争取家长的理解、支持和主动参与,并积极支持、帮助家长提高教育能力。”“幼儿园应与家庭、社区密切配合,综合利用各种教育资源,共同为幼儿的发展创造良好条件。”借助现代信息技术可以改善传统的家园共育方式,为幼儿园、家长及社区的联系和沟通拓宽渠道,整合各种学前教育资源,为幼儿的全面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目前已经涌现出各种各样的家园联系网页、育儿论坛、班级博客、[34]QQ群等,为促进幼儿园、家庭及社区间的合作提供了新途径。

三、学前教育信息化建设应注意的问题

学前教育信息化的对象是学前教育,学前教育的对象是学龄前儿童,学龄前儿童具有独特的生理和心理特征。所以在学前教育信息化建设中应注意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一)必须牢记学前教育信息化的根本目的是促进幼儿的全面发展

学前教育信息化是为学前教育服务的,不管技术如何改变,环境如何改变,学前教育信息化的终极目标是为了促进幼儿全面发展。只是学前教育信息化更加强调信息时代下现代信息技术对幼儿学习和认知的支持,因此,我们要牢记幼儿健康快乐的学习是学前教育信息化的根本,要让幼儿快乐自发地在信息化环境中游戏和学习,教师应适当引导幼儿掌握一定的信息技术,不能进行机械的技能训练和一味的知识传授。我们不能为了信息化而信息化,从而丢弃学前教育发展的根本。

(二)运用信息技术必须“恰当”

目前许多人仍对计算机和互联网在幼儿园中的普及持怀疑态度,认为在幼儿园进行计算机教育和网络教育没有必要,计算机和信息技术只是作为幼儿教师或领导辅助教学、获得教育教学资源、公布信息的便捷工具。并且不少学者认为计算机会过度催熟儿童,会剥夺儿童有意义的社会交往活动,会替代绘画、阅读等儿童传统的活动。虽然上文提到的全美幼教协会的一份立场报告,认为适宜地利用计算机技术,能够促进儿童的认知和社会性发展。但该报告所针对的儿童的年龄范围为3~8岁。而全美幼教协会和其他组织(比如美国儿科学学会)或独立研究者一样,不主张3岁以下儿童使用计算机。有关3岁以下儿童能不能使用计算机,根据Haugland和Wright(1997)的观点,计算机与该年龄段儿童的学习方式不匹配。3岁以下儿童主要通过五官进行学习,他们用眼睛看、用耳朵听、用嘴巴尝、通过手脚来运动和操作,正是这些不断重复的动作,时刻变化和调整的注意,以及与周围人的亲切交流促使儿童掌握了爬、走、说话和交朋友的技能。而对于这些在生命的最初阶段必须发展的基本技能来说,计算机并不是一个很好的选择。迄今还没有任何证据表明3岁前儿童学习计算机对其将来的发展有何助益,相反,可能还有潜在的危害(Cordes和Miller,2000)。[35]

因此,我们必须在幼儿园谨慎、恰当运用信息技术,满3岁及以上的幼儿才可以接触计算机,并且使用的时间要严格限制,一般以15~20分钟为宜。教师要在幼儿使用信息技术期间进行必要的引导和支持,以促进其认知和社会性发展。

(三)开设信息技术课程必须“适宜”

虽然在近几年的研究中,从各个侧面都证明了幼儿运用计算机是有益的,在幼儿中学习信息技术也是必须的,如美国著名学前教育家斯波代克等人也提出“学前儿童生活在计算机时代,他们不仅必须从计算机中学习,而且还需要学习计算机。”[36]但是我们不能完全效仿中小学或者高中,开设独立的信息技术教育课程。因为在学前教育中,主要任务不是知识或技能的传授,更多的是在活动和游戏中,幼儿自主地探索和发现知识。也就是说幼儿园可以开设信息技术相关课程,但要采用适宜的形式与内容,必须与其他的活动课程结合起来,不是孤立地学习、掌握信息技术知识和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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